為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2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2018〕36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23〕10號)的規定,清遠市清城區博雅實驗學校住宿費核準申請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同意,結合對該校住宿成本監審結論和相關成本材料,我局根據學校辦學情況,綜合考慮我區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草擬《清遠市清城區博雅實驗學校住宿費收費標準方案(征求意見稿)》,在清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公平競爭審查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結束,期間我局未收到對《清遠市清城區博雅實驗學校住宿費收費標準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或建議。
特此說明。
清遠市清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6日